星期六, 7月 14, 2007

音樂事業一蹶不振

音樂事業一蹶不振
網絡時代與時並進(二)
撰文 何重立
2007/07/13, 週五

最近一期《滾石雜誌》以開卷專題報道有關美國唱片工業的文章:《The Record Industry's Slow Fade》(唱片工業緩緩地凋謝),副標題是:“銷量銳跌,未見曙光,到底搞錯了什麼?”

文中引用尼爾遜音樂檢視(Nielsen SoundScan)與國際唱片業協會的調查,顯示出全球唱片工業自2000年開始,連續6年銷量下滑,由3億6900萬美元掉落至3億1800萬美元,下調了14%。

像Christina Aguilera,亦要應唱片公司要求演出,彌補收入不足。
在這個不斷下跌的趨勢中,主導唱片事業的4大國際唱片集團(Major Labels)終於改變策略,採用新的公司運作模式。華納音樂集團(Warner Music Group)的CEO Lyor Cohen表示,他們必須要集體認同時移勢易,在6月份宣告與lala.com網站合作,容許網友免費在網上串流收聽他們全部的音樂,希望藉此提高網民的 “聽趣”,最後作付費下載。

另一Major Label百代音樂(EMI),在5月實行消除所有版權保護程式(Digital Right Management),容許iTunes網上音樂商店出售他們的歌曲。而4大國際唱片集團亦不再採取法律訴訟行動,與You Tube開始洽談合約條款。同時,Major Label在與藝人及經紀公司商議唱片合約時,堅持要從商業演出、明星產品、代言廣告收入分一杯羹,徵取合理分成。

維珍唱片(Virgin Music Group)的CEO Simon Wright指出,唱片工業弄到今日的田地,是由唱片公司自己一手造成。

其實這也非盡然,我個人認為當年唱片公司的主腦過份自以為是,未能在互聯網興起、電玩盛行及DVD影像媒體出現之前,以開放的態度面對,取得先機,平白浪費了七年光景。

《滾石雜誌》的文章指出,他們錯失最大的商機,是未能正視網上下載的問題,不思合作反而強力打壓首家出現的分享網站Napster。有行業專家指出,當他們聯手花上千百萬美元訴諸法律行動的同時,流失了數以億計的收入。這是致命傷,因為習慣用Napster的4000萬網友,被其他後起的分享網站吸納了;這時候,公司的主腦才發現他們浪廢了金錢,時間與精力打一場贏不了的戰爭。

據報,本來Major Labels有一個良機可以改變今日的情況。2000年7月15日,當時代表國際唱片集團的巨頭,曾與Napster的CEO Hank Barry在愛達荷州一家酒店秘密會議。現時是一家法律事務所董事的Barry,回想當時情境說:“會議是當時Sony公司的Nobuyuki Idei召開的,有BMG的CEO Thomas Middlehof及環球唱片集團母公司的CEO Edgar Bronfman Jr.參與,他們在會上達成了共識,讓Napster的3800萬已登記的網友,每月付費美金10元無限下載。”

最終,雖然 Napster提出付出1000萬美元作為調解費用,合作事情不了了之。有猜測說他們是受了傳統消售營運商的壓力,不敢冒險。Napster在2001年 7月2日停擺之後兩年,Major Label才正式授權與蘋果電腦的iTunes Music Store作網上下載。

在這兩年的期間,各家Major Label自行開發自己的下載網站,但都不成功,原因是營運成本高,同時提供給網友的服務限制多多,格式又不對應市面上的MP3播放器。

美國唱片工業協會(RIAA)的CEO,形容2001至2003年是唱片工業的災難時期,他說:“就在這期間,我們失去了(專輯)顧客。”正因如此,音樂使用者的價值觀轉移,他們不再重視音樂的經濟價值,只剩下感情價值。RIAA自2003年的秋天已引用侵犯版權條例,“告訴”了超過2萬個音樂迷,旨在提高市民大眾對版權的意識。

我深信愛聽音樂的人沒有減少,只是取用音樂的方式有變,唱片公司面對愈多、愈大的挑戰。個人認為仍然在位的唱片人不用憂心,也不需挖空心思去找應對方案,因為這不是一個怎樣做的問題,而是取決於態度。